“合同”,一个“合”字说的起码两个以上的人(或者两个以上的主体)之间的事情,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的合同,也不存在从来不做生意的商人;一个“同”字,表达的是各方均要同意、合意,如果不同意,你走阳光大道,我过独木桥,走不到一起,不能合在一起,成不了合同。
合同又称协议、契约。中国在古代的西周已经有了契约,称为“质剂”,这种契约写在简牍(dú,木片)上,一分为二,双方各一份;质,是买卖奴隶、牛马、田地的长木片;剂,是买卖兵器、珍奇、希异之物的短木片,“质”、“剂”由官府制作,还有“质人”专门管理。
合同(契约)产生于交易、交换过程中,法律的标志就是“天平”,就是“天地间的一杆秤”,说买卖要公平,公平、正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。
合同是一种合意,是发生法律效果的双方当事人的合意,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法律行为。即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。
我们国家关于法律的观点,主要是国家意志论,体现的是国家意志,西方法律观点很多,一个研究西方法律的专家有本书叫《破解法学之迷》,认为西方法的观点比《天龙八部》中的门派更多。其中一个观点就是“社会契约论”,认为法律是所有社会成员的契约,是全国人民的合同。列宁说过,“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”。这是一张什么样的纸?大家可以去想想。
古罗马法律谚语,“契约(合同)是当事人间的法律”。
在现实生活中,合同无处不在,比如,到商店买东西,买卖合同;向同事借款,借款合同;请朋友看房子,委托合同、保管合同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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